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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用途管道的【埋深】有何区别?
来源: | 作者:管道直通车 | 发布时间: 2024-07-17 | 46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管道的埋深感觉挺混乱的,不仅不同的管道类型埋深不一样,更要命的是,哪怕同一种类型的管道,也还有多个规范,看的云里雾里。同时,还有就是,埋深的影响因素是复杂多样的,所以埋深规范给出的也只是个范围,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。

管道的埋深感觉挺混乱的,不仅不同的管道类型埋深不一样,更要命的是,哪怕同一种类型的管道,也还有多个规范,看的云里雾里。同时,还有就是,埋深的影响因素是复杂多样的,所以埋深规范给出的也只是个范围,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。

一、水管道
1.1 一般规定:

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,管顶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土壤冰冻线以下0.15米,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,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;

在无冰冻地区,埋地敷设时,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0.5米,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0.7米。

1.2 标准参考:
 GB 50242-2002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
 GB 50015-2009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》  
 GB 50268-2008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二、排水管道
2.1 一般规定:
 排水管到地面的深度应为0.6-0.8米;
 管道直径小于400mm情况下,至少要保证埋得比管道直径要深0.5米以上。城市市政工程中,建筑排水管道应该埋得比最深的预留基础底部深度浅0.2米;
 管道直径在400mm及以上的情况下,至少要保证埋得比管道直径深1.0米以上。在城市市政工程中,应该埋得比最深的预留基础底部深度浅0.3米。

三、燃气管道
3.1 一般规定:
 埋设在车行道下时,不得小于0.9m;
 埋设在非机动车车道(含人行道)下时,不得小于0.6m;
 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时,不得小于0.3m;
 埋设在水田下时,不得小于0.8m
注: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,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。

3.2 标准参考:
 GB 50028-2006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
 CJJ 33-2005《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四、热力管道
4.1 一般规定:
 不受车辆荷载影响的地方:覆土厚度不小于0.7米。
 车行道下:覆土厚度不小于1.0米。
 寒冷地区要根据当地冻土层深度,适当增加覆土厚度,以确保管道不被冻坏。
4.2 特定区间长度的埋深:
 埋置区间长度为50米时,埋深不应小于0.8米。
 埋置区间长度为50米~300米时,埋深不应小于1.0米。
 埋置区间长度为300米以上时,埋深不应小于1.2米。

4.3 标准参考:
 CJJ 34-2010《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》
 CJJ 28-2014《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 GB 50264-2013《热力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 GB 50242-2002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
五、电力电缆管道
5.1 一般规定:
 直埋敷设于非冻土地区时,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—— 电缆外皮至地下构筑物基础,不得小于0.3米;
    —— 电缆外皮至地面深度,不得小于0.7米;
    —— 当位于行车道或耕地下时,应适当加深,且不宜小于1.0米。
 直埋敷设于冻土区时,宜埋入冻土层以下;当无法深埋时可埋设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层或回填土中,也可采取其他防止电缆收到损伤的措施。
 直埋敷设的电缆,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;

5.2 标准参考:
 GB 50217-2007 《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》
 GB 50303-2012 《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 DL/T 5213-2018《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》
六、通信管道
6.1 一般规定:
 一般埋深:通信管道在一般地段的埋深不应小于0.6米。
 车行道下:通信管道在车行道下的埋深不应小于0.8米。
 铁路及其用地范围内:应根据铁路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,一般埋深不小于1.0米。
6.2 标准参考:
 GB 50373-2019《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》
 GB 50374-2006《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 GB 50311-2016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》

最后,还要注意一个问题,管道的埋设深度与覆土深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埋设深度是从管底到地面的距离覆土深度是从管顶到地面的距离,这个务必注意。



     
END

本文转自:《管道直通车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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